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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防規(guī)范】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(tǒng)》第四章 自然排煙設施(1)!

4.3.1
采用自然排煙系統(tǒng)的場所應設置自然排煙窗(口)。
4.3.2
防煙分區(qū)內自然排煙窗(口)的面積、數量、位置應按本標準第4.6.3條規(guī)定經計算確定,且防煙分區(qū)內任一點與最近的自然排煙窗(口)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0m。當工業(yè)建筑采用自然排煙方式時,其水平距離尚不應大于建筑內空間凈高的2.8倍;當公共建筑空間凈高大于或等于6m,且具有自然對流條件時,其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7.5m。
(排煙口的布置對煙流的控制至關重要。根據煙流擴散特點,排煙口距離如果過遠,煙流在防煙分區(qū)內迅速沉降,而不能被及時排出,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。因此本條規(guī)定了排煙口、排煙窗與最遠排煙點的距離。當層高較高且具有對流條件的場所給予適當放寬。)
4.3.3
自然排煙窗(口)應設置在排煙區(qū)域的頂部或外墻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.當設置在外墻上時,自然排煙窗(口)應在儲煙倉以內,但走道、室內空間凈高不大于3m的區(qū)域的自然排煙窗(口)可設置在室內凈高度的1/2以上;(火災時煙氣上升至建筑物頂部,并積聚在擋煙垂壁、梁等形成的儲煙倉內。因此,用于排煙的可開啟外窗或百葉窗必須開在排煙區(qū)域的頂部或外墻的儲煙倉的高度內。當設置在外墻上時,對設置位置的高度及開啟方向本條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,目的是為了確保自然排煙效果。對于層高較低的區(qū)域,排煙窗全部要求安裝在儲煙倉內會有困難,允許可以安裝在室內凈高1/2以上,以保證有一定的清晰高度。)
2.自然排煙窗(口)的開啟形式應有利于火災煙氣的排出;(設置在外墻上的單開式自動排煙窗宜采用下懸外開式,設置在屋面上的自動排煙窗宜采用對開式或百葉式。)
3.當房間面積不大于200m2時,自然排煙窗(口)的開啟方向可不限;
4.自然排煙窗(口)宜分散均勻布置,且每組的長度不宜大于3.0m;
(出于對排煙效果的考慮,因此要求均勻地布置頂窗、側窗和開口。)
5.設置在防火墻兩側的自然排煙窗(口)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.0m。(為了防止火勢從防火墻的內轉角或防火墻兩側的門窗洞口蔓延,要求門、窗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。)
4.3.4
廠房、倉庫的自然排煙窗(口)設置尚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.當設置在外墻時,自然排煙窗(口)應沿建筑物的兩條對邊均勻設置;
2.當設置在屋頂時,自然排煙窗(口)應在屋面均勻設置且宜采用自動控制方式開啟;當屋面斜度小于或等于12°時,每200m2的建筑面積應設置相應的自然排煙窗(口);當屋面斜度大于12°時,每400m2的建筑面積應設置相應的自然排煙窗(口)。(對工業(yè)建筑的排煙措施,由于其采用的排煙方式較為簡便,更需要均勻布置,根據德國等國家的消防技術要求,結合我國的工程實踐,強調了均勻布置的控制指標。在側墻上設置的,應盡量在建筑的兩側長邊的高位對稱布置,形成對流,窗的開啟方向應順煙氣流動方向,在頂部設置的,火災時靠人員手動開啟不太現實,為便于火災時能及時開啟,最好設置自動排煙窗。)



